人体的正常温度在37℃左右。但这并不是说在衣服内或房屋内保持37℃的温度,人就最舒适。因为人体的新陈代谢所产生的热量,必须以一定的速度向外发散。若环境温度过高,这些热量不能发散,聚积在体内,人会感到非常难受。这时,人体就要排出大量汗液,借蒸发作用发散热量,以降低体温。只有当气温较体温低的时候,人体的热量才得以畅快地散发。然而当气温过低时,热量发散太快,超过了人体正常散热的速度,人体又会感到寒冷,这时就要穿上适量保暖的衣服,阻止人体热量向外发散。
舒适温度的上下限 根据国内外的实验,夏季,人们感到最舒适的气温是19—24℃,冬季是17—22℃。人体总要保持体温恒定。当环境温度超过舒适温度的上限时,人们便感到热,若超过 37℃时就感到酷热,一般人们能够忍受的温度上限是52℃。相反,当环境温度低于舒适温度下限时,人就感到凉、冷;若低于0℃,就感到严寒。对于一般从事室外活动衣着合适的人,能够忍受的温度下限约为零下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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