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4年1月13日(农历1793年12月12日),美国国会通过有关国旗的议案。
美国国会通过有关国旗的议案
据记载,在独立战争初期,1777年6月14日,第二次大陆会议正式确认:“美国国旗为红、白二色相间的13条条纹,旗帜的左上角应为兰色,上面有13颗星”。
但是,它没有提到红白色应该那个多一条,星的位置又如何排列,又该是几个角的星。
因而,从1777年到1795年间,旗帜的式样非常多。有的甚至违反会议决定,如采用红蓝条纹或红、白、蓝条纹的。至于星的形状,有五角形、六角形、七角形甚至八角形的。
1791年和1792年佛蒙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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