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是指每周一天为例假日,一天为休假日。
所谓例假日是指:不可以请劳工出勤,劳工可拒绝上班。仅有在天灾、突发事变等才可要求劳工上班,且必须加发一日工资与补休一天。
所谓休息日是指:理应能休假,但劳资双方达成共识,休息日可变上班日,可不必补假,但要加倍发给工资。前两个小时工资加发1.33倍,第3小时起加发1.66倍,加班1-4小时算4小时加班费,4-8小时算8小时加班费,8-12小时算12小时加班费,时数也计入延长工时(加班)总数,每月不逾46小时。
“一例一休”规定等于是周休2日,星期日不能叫员工来加班,星期六要员工来上班,还要加倍给日薪,对企业而言等于是增加成本。
其实,台湾劳工主要反对的不是“一例一休”,而是砍掉7天法定假期。而这也算是国民党给民进党挖的一个大坑。马英九执政前期,台湾公务员每周工作40小时,而劳工每两周工作84小时,相当于每周42小时。劳工的工时比公务员长。但作为补偿,劳工享受19天法定假日,公务员只享受11天法定假日。马英九执政后期,把劳工的工时也改为了每周40小时,引起了资方反弹,资方呼吁要砍掉劳工的7天法定假期,变成每年12天法定假期。这时候国民党反正快要下台了,态度就比较暧昧能拖就拖,而在野的民进党为了选票当然呼吁保护劳工权益不砍掉这7天假期。可是等到民进党上台后,才发现这中间的利益很难平衡。于是,他们提出了“一例一休”替代周休二日作为砍掉7天假日的补偿。
表面上看,“一例一休”比周休二日更能保障劳工的休息时间。但现实情况是,台湾大部分劳工已经能够保障每周休息1-2天了,“一例一休”对于他们来说是没有实际意义的。用这个来替代砍掉的7天法定假日,他们当然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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