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英大使谈香港普选:从未听说英美元首由公民提名产生

  英国《金融时报》7月9日刊登中国驻英国大使刘晓明署名文章《香港的政制发展必须遵循基本法》,全文如下:

  中国政府上个月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中提出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英国媒体对此有不少评论。其实,这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回顾一下历史。30多年前,中国和英国就香港回归问题进行谈判时,英方曾提出分拆主权和治权,即中国对香港拥有主权,英国保留对香港治权。这一提法被邓小平先生断然回绝。

  中国对香港拥有主权必然体现为全面管治权。中央政府在行使治权的具体方式上通过基本法做了特殊安排,即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外交、国防权力,也依法行使任命特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修改和解释基本法的权力等,同时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确保了“一国两制”的成功实施。

  媒体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香港政制发展。其实香港政改早有明确路线图,这就是基本法规定的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按照循序渐进原则,行政长官最终达到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立法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中国中央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即行政长官普选制度必须符合基本法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经过十多年的依法稳步推进,香港政改离基本法提出的目标近在咫尺。但有人不甘心遵循基本法确立的框架,要按所谓的“国际标准”来,要搞“公民提名”,不达目的就要“占领中环”,瘫痪香港经济。

  我在英国和美国工作多年,这两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就不尽相同,我也从未听说哪位英国首相或美国总统是公民提名产生的,何谈国际标准?至于威胁采取街头政治,企图搞乱香港,就更加不得人心。放眼全球,特别是看一下最近几年一些国家发生的事情,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街头政治不会带来真正的民主,只会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引向动荡。近日,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登报声明反对“占中”这种破坏法治和民主的行为,我认为这反映了理性的声音。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是否必须爱国爱港?答案毋庸置疑,对国家效忠是从政者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伦理。那些“崇美”并高喊所谓“国际标准”的人,应当了解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时的誓词就是:效忠国家、履行职责,维护和捍卫宪法。因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效忠国家、拥护基本法,不仅是任职必备条件,也是符合“国际标准”的。那些给自己贴上与中央政府对抗的政治标签,甚至与外部势力勾结,损害国家主权,干扰破坏“一国两制”在香港实施的人,自然将“爱国者治港”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继续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有利于香港的繁荣与稳定,也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因此香港的政制发展必须遵循基本法。

文章评级:★★★★★☆☆☆☆ 发表者:{kuail}kuail 7-1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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