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国际天文联会(IAU)决议,太阳系中的行星及其他天体将以下述方法,分成三个不同的类别:
(1) 行星是这样的一种天体:
(a) 在轨道上环绕着太阳。
(b) 有足够的质量,能以自身的重力克服刚体力,因此能呈现流体静力平衡的形状(接近圆球体)。
(c) 将邻近轨道上的天体清除。
(d) 未能发生核聚变。
(2) 矮行星是一种天体:
(a) 在轨道上环绕着太阳。
(b) 有足够的质量,能以自身的重力克服刚体力,因此能呈现流体静力平衡的形状(接近圆球体)。
(c) 未能将邻近轨道上的天体清除。
(d) 不是行星的卫星。
(3) 所有环绕太阳的其他天体都归类到太阳系小天体。
IAU 进一步的决议:依据上述的定义,冥王星是一颗矮行星,并且是新分类的海王星外天体中冥王星群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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